1   小雅是我的發小,小時候我倆有個共同的愛好,喜歡畫畫,兩家父母把我們送進同一個興趣班學習。   剛開始學基本功,從素描和速寫開始。每一次的素描成績,我都是班上最好的,老師也夸我聰明有天分。而小雅的素描卻是班上最差的,她畫的陶罐,沒有一次結構是對的,基本上都是歪歪扭扭,班上的同學常常笑話她。   每一次上完課,其他同學都走了,小雅還在繼續畫,我只好留下來陪著她。我在旁邊看小說,她一遍一遍地修改結構。盡管每天她比別人多畫兩個小時,但很長時間里,她畫的陶罐還是歪的,幾乎沒人相信她能在繪畫這條路上走下去。   自以為有天分的我,在興趣班待了一段時間后,開始覺得無聊。我已經畫得很好了呀,每天還要重復相同的基本功練習,實在很枯燥乏味。后來我又迷上了寫小說,而小雅卻一直在堅持學畫畫。高中畢業后,她如愿考上了美院,現在是一家藝術學校的美術老師。   當年一個素描結構畫很多遍都畫不準的人,后來做了美術老師,聽起來就像個笑話,但自認為聰明的我卻被這個笑話狠狠地打了臉。(美文精選網:www.meiwenjx.com)   2   改寫小說后,我的第一篇小說受到一位作家老師的認可,說我有靈氣。但沒過多久,我懶散的毛病又犯了。有興趣的時候,就寫幾段;沒興趣的時候,就扔在了腦后。   三年后,寫作班的一位同學出版了一本小說集,我很吃驚。這位同學給我的印象不深,感覺她在文學創作上資質平平。   帶著疑問我詢問了指導老師,老師回答我說:你知道這三年,她寫了多少字,看了多少書嗎?每天她給自己規定看50頁書,寫3000個字。就這樣堅持了三年,你說她能不進步嗎?   我瞬間啞口無言。開始明白,勤能補拙是一條不變的真理。(美文精選網:www.meiwenjx.com)   看到過歌手劉德華的一段故事。他剛開始唱歌時,受到很多人的質疑,但他憑著刻苦練功,進步越來越大。除了唱歌,劉德華也填詞,他寫的第一首情歌,著名音樂人黃霑看到后,在報紙上說:“沒看過寫得那么笨的作詞人。”這一罵就罵了三年。   被公開罵“笨”的劉德華并沒有泄氣,反而加倍努力,事業越來越紅火。三年后,再遇到黃霑,黃霑終于對他說:“不要放棄,人是會進步的。”   當你認準一件事,并且用心去做的時候,所有人都會對你改變看法。   3   生活中,常會聽到這樣的話:“我很笨,肯定做不好。”把做不好的原因全歸給了“笨”,因為“笨”,所以做不好也在情理之中,繼而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不去嘗試了。   很多人以“笨”為借口,實則是不愿付出,不肯吃苦,缺少持之以恒的耐心。   事實上,一個再聰明的人,缺少行動力,聰明對他來說也形同虛設。勤奮是比聰明更難得的天賦,專注于眼前的工作,肯下笨功夫,克制內心的浮躁,堅持不懈地長時間集中注意力,這樣的人才是成功最青睞的對象。   大師梅蘭芳曾說過:“我是個拙笨的學藝者,沒有充分的天才,全憑苦學。”   但很多人喜歡把別人的成就歸功于他的天賦,那是老天爺給的,而自己不成功,是因為沒天賦,這是給自己最大的心理安慰,同時也是給懶惰開脫的最好理由。   人生是場馬拉松,聰明的人,一開始會跑在前頭,而“笨人”卻可以憑著耐力,跑得更久。能沖刺到終點的,往往不是一開始就跑得快的人,而是能堅持跑完全程的人。   有些自以為聰明的人,因為恃才傲物,很容易放棄正在做的事情;而有些“笨蛋”卻因為堅持和努力,最終能成就一番事業。   所以,“笨”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把“笨”當借口,不敢邁出第一步。“笨”不是不能成功的理由,把“笨”當借口才是。   作者:若蝶 +10我喜歡

文|黃云玲   沈五萬好酒,量大。性格仗義豪爽,每每同學聚會、單位迎接上級領導檢查,只要是飯局,人們想到的第一人選必是沈五萬!快快,給“斟五碗”打電話!酒桌上沈五萬嘴拙不經勸,有同學或朋友舉著杯子說:“五萬,我們是不是真朋友?是,就把這杯酒干了!”沈五萬滿臉誠懇,也不計較對方最后耍滑只喝了一點點,自己一口就喝個底朝天:“我先干為敬!”其他人看沈五萬實誠,也不懷好意起哄,故意豎起大拇指:“五萬海量!武松景陽岡三碗打猛虎,五萬威武五碗不倒無敵手。來來,斟上。”沈五萬的真名就這樣被綽號“斟五碗”取代。 正應了老話說的:“淹死的都是水性好的。”任沈五萬量大也是十喝九醉,常常醉得東倒西歪,摔得鼻青臉腫。媳婦使出渾身解數也管不住,時間長了也懶得管了。 沈五萬便在各種飯局間游走周旋,吃了虧還安慰自己:媽的,反正酒是你的,嘿嘿,我喝的是你的錢哩。 但沈五萬不知道,叔丈人曾預言他與酒有關的“劫數”就要來了。 下班的時候,沈五萬又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:“五萬,發一下你的位置,等會我派車來接你。”都知道沈五萬喝酒從來不開車。其實是沈五萬長期喝酒,家人怕他開車出事,就沒讓他買車。沈五萬倒也不生氣,每次都是車接車送,享受著領導一般的待遇,挺滋潤的。 朋友這幾年在外地發展,身家不菲。今晚的飯局就定在本市最高檔的鳳凰酒店。 酒菜上桌,朋友抱出一壇包裝精美的酒說:“這是我在某酒廠‘美酒莊園’里訂制的清香型洞藏酒,口感綿柔香醇,好喝不上頭哦。”沈五萬早就聽說此酒千年傳承、古方釀制、歷史悠久,兩次蟬聯“中國名酒”稱號。該酒“純糧固態發酵”工藝使它在2011年被國家商務部認定為“中華老字號”。“蘭陵美酒郁金香,玉碗盛來琥珀光。但使主人能醉客,不知何處是他鄉。” 酒壇在眾人期待的目光中被朋友慢慢打開。酒壇開處,一陣糯米、玉米、小麥等五谷的清香漸次裊裊而出,如詩文一般清新脫俗。眾人一片驚呼:這酒果然不同凡響!沈五萬這么多年不知道喝了多少酒,五糧液、茅臺酒也要用桶裝,他自認對酒的了解比對自己還清楚。但喝了此酒,他麻木的情感仿佛一下子被激發釋放:他已與酒“人酒合一”了,如同置身廣袤的田野,稻米、高粱的香味,像悠悠的長江水,綿綿不絕地向他涌來。 這頓酒喝得,沒有一個人偷奸耍滑,都盡情暢飲。不知不覺,沈五萬發現自己已經喝了平時兩倍的酒量!心里不由嘀咕起來:“該不是有什么事發生吧。”正胡思亂想,朋友又打開了第二壇:“伙計們,今天我們喝的可是尊貴身份酒啊。這是我存在‘美酒銀行’里的老窖洞藏酒,它可是被稱為‘軟黃金’的百年窖泥養護過多年哦。這酒不光‘好喝不上頭,’還‘喝多醒得快,是男人的加油站,女人的美容院’哪。讓我們開懷暢飲,不醉不歸!” 不醉不歸!沈五萬心里更加不安起來,他清楚地記起了跑江湖的叔丈人對他說的話。當時叔丈人面色凝重、言之鑿鑿:“五萬哪,你常年泡在酒缸里,臉色發白,印堂無光,一場劫數怕是難免!而且與酒有關。”沈五萬知道叔丈人有些道行,不由心里咯噔一響。可是自己是出了名的“斟五碗”,戒不了酒啊。見沈五萬嚇得失魂落魄的樣子,叔丈人忍不住嘆了一口氣:“天機難以洞察,天機不可泄露。一切皆有可能,你還是從酒上找原因吧。” 今天的酒不同尋常,會不會應在“劫數上”?酒酣散場,沈五萬決定步行回家,堅決謝絕了朋友車送的好意。現在的車禍太多了,據說全國每五分鐘就有一起車禍發生。走路比坐車安全,反正離家也不遠,走一走還能醒醒酒。 沈五萬剛走上風景美麗的環湖路,一陣涼風帶著花香就迎面撲來!沈五萬天天喝得昏天黑地,哪知道隨州還有這么美的地方,怪不得媳婦罵他是在浪費享受美好生活的時光。聽說該酒已經落戶隨州,占地八百多畝,將被打造成五A級的美酒景區。 想到酒,沈五萬又犯起了嘀咕。這酒果然不上頭,也醒得快,可自己實在喝太多了,走路手綿腳軟的。萬一?沈五萬覺得必須用絕招:催吐。今晚必須保證高度清醒,萬無一失安全到家。 沈五萬抱著一棵景觀樹,前后看看一個人都沒有,倒是一只流浪狗不知什么時候跟在他屁股后面。沈五萬把食指和中指伸進喉嚨口,用力向下一壓,只聽“嘩”一聲,喉嚨像開閘的水龍頭,酒、菜推推擠擠地沖了出來。一陣酒香在空氣中彌漫開來。流浪狗亦步亦趨地往前湊,狗眼閃爍地盯著吐得鼻涕眼淚一把的沈五萬。“狗日的,”沈五萬哭笑不得地罵道:“原來你是惦記老子肚子里的酒啊。” 走了幾步,沈五萬回頭看了看,流浪狗果然貪婪地舔舐著地上的酒菜,吃完又跟了上來。一人一狗像認識多年的老朋友,一前一后慢悠悠默契地走在馬路上,倒也般配和諧。 到十字路口了,車輛很少,行人通過的綠燈還有五秒。沈五萬決定快速通過。剛走到路中間,一輛左轉的轎車突然沖了過來!沈五萬本能地跨出一大步,神一般敏捷地跳到一邊,堪堪與轎車擦身而過!后面慢了一步的流浪狗就慘了,隨著小轎車刺耳的剎車聲,早已狗命歸西、一命嗚呼了。 司機是個年輕人,嚇得比沈五萬還厲害。他抖抖地掏出錢包,把所有的大票都拍在沈五萬手里:“哥呀,壓死你的狗是我不對,我不是故意的。我只有這么多錢了,都給你,算是一點補償。”見沈五萬瞪著眼一言不發,年輕人雙手抱拳作揖,都快哭了:“哥呀,求求你饒了我吧,千萬不要報警。我晚上喝了一點酒,被警察逮到就完了。”沈五萬這時才反應過來:是流浪狗做了他的替身,救了他的命啊。心里不禁一陣悲涼。 年輕人見沈五萬有了反應,舉著手機說:“哥,留個電話吧,以后我一定請你喝酒賠罪。”也不管沈五萬同不同意,說完就鉆進車里,一溜煙地跑了。醒悟過來的沈五萬追著車屁股喊:“哎,兄弟,哥只喝XX酒哈!”   +10我喜歡

小說:   這事是誰干的   作者/劉玉偉       秋日的陽光照在鐵路小區的一棟樓房上,那扇明亮的玻璃窗戶上,大紅的喜字格外的鮮艷。 于冬和丁玉明天就要舉辦婚禮了,但是,早上丁玉一進門就對于冬說:“明天這婚不結了!” 于冬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,他也有點生氣地說:“我們今年五一要結婚,你說剛剛入黨,又被提升為列車長,又是五一黃金周,客運任務太忙,怕影響工作。你說能不能放在國慶節,我二話沒說就依了你。可你今天又說明天不結了,你到底想怎么樣?” 丁玉眼含熱淚說:“我想怎么樣?這就是你干得好事!”她說著就把一封信甩在于冬的面前,說:“你好好看看吧!你都快要當爸爸了,我還能和你結婚嗎!” 于冬邊看那封信邊說:“不,不!這不是我干的!這不是我干的!” 丁玉說:“不是你干的?你說,你說!這事是誰干的?” 于冬一屁股坐在沙發上,說:“我,我,我……” 這封信是一個叫貝貝的姑娘寫給丁玉的,她和于冬在一個養路工區,于冬還是他們的工長。她說今年五月的一天,于冬借酒醉之機強奸了她,她現在還懷了于冬的孩子。 于冬一個勁地搖頭,傻傻地坐在那里。他又想起了那一天發生的事。他那天因為心煩,就獨自一人在宿舍里喝起啤酒來。他已經喝得差不多了,靠床坐在地上,身邊倒放著四五個空酒瓶。他上衣敞開著,那結實的胸膛上流滿了酒水。 貝貝是工區的炊事員,因為五一工區放假,大部分職工都回家了。只有幾個值班的巡道工和道口工在工區吃飯。那兩個炊事員也回家了,是她主動要求留下來值班的。她夜里起來放便,見于冬宿舍里的燈還亮著,就從窗外向里面看了一眼。她一見于冬喝多了,就推開門走了進去。她抓住于冬手里的酒瓶說:“冬哥,你不能再喝了。” 于冬一把推開她說:“你少管我,我還要喝!”他想站起來,卻搖晃了幾下就倒在床上了。       于冬拉住丁玉的手說:“你要相信我,我真的沒有做那事!”丁玉使勁甩開他的手說:“你是沒臉往下說,那就讓我來幫你回憶一下!” 貝貝又一次抓住于冬的手說:“冬哥,你真的不能再喝了!”于冬瞇著眼看著她說:“你是誰?你是丁玉!丁玉,我愛你!咱們結婚吧!”他邊說邊把她緊緊地摟在懷里。她先是掙扎了幾下,說:“冬哥,我不是丁玉,我是貝貝。”但是,他越樓越緊,一用力就把她壓在床上了。 于冬還是一個勁地搖頭說:“丁玉,你要相信,這不是真的!那天你說要推遲婚禮,我一氣之下就回到工區了。我是喝醉了,但我決不會干那種事的!” 丁玉又拿出一條毛巾說:“這是不是我給你買的那條?”于冬點點頭說:“是那天咱們在超市買的。”丁玉把毛巾甩給他說:“你好好看看吧,這上面還有貝貝的血和你的臟東西!” 于冬拿起毛巾說:“這上面的東西不是我的!我干沒有干那事,我心里最清楚!”丁玉說:“你要是個男人,就該敢做敢當!” 于冬和丁玉吵得不可開交,丁玉的弟弟,剛從警官學院畢業分到車站派出所工作的丁寶走進來說:“姐,這事真的不是冬哥干的!”丁玉急忙說:“寶,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 丁寶拿出一封信說:“姐,貝貝也給咱爸寄了一封。咱爸就把信交給我們所長,還說這事不論是誰干的,他都不會姑息遷就。”他說完就對站在門外的貝貝說:“還是你進來自己說說吧!” 貝貝挺著快四個月的肚子,低著頭說:“我說,我把事情的經過再說一下。” 貝貝本來就喜歡于冬,于冬醉倒在床上以后,她看著于冬那張英俊帥氣的臉龐,看著于冬那裸露著的,結實的胸膛和有力的臂膀,忍不住跪在床上,在于冬的身上撫摸起來。 這時,剛剛交完班正要回宿舍休息的巡道工老胡,也悄悄地走進于冬的宿舍,從后面緊緊地抱著貝貝說:“寶貝兒,你想男人了?他喝多了不行,我沒有喝多,我行!” 貝貝拼命地掙扎著說:“胡師傅你不能這樣!我,我,我……”她還是被老胡壓在了身下。過了一會兒,老胡起來出去了,貝貝眼里含著淚,從地上慢慢站起來,她手上拿著的毛巾上留有一大片血跡。 丁寶說:“姐,老胡已經被我們所里拘留了,他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”丁玉說:“貝貝肚里的孩子是老胡的?” 丁寶說:“不是老胡的。貝貝那天說她來例假了,請求老胡放過她,但欲火難耐的老胡還是強奸了她。貝貝還交待說,這孩子是她男朋友狗子的。” 丁玉瞪了貝貝幾眼說:“我們一個小區里住著,你為啥要這么做?” 貝貝流著淚說:“你爸是段長,我求過他幾次,讓他把我和我男朋友都調到工務段修配所工作,他就是不同意。我想借這件事情來要挾你們。姐,我錯了,我真的錯了!” 丁寶說:“姐,我把她帶回所里,你們該干啥就干啥吧!” 丁玉走到于冬面前說:“我錯怪你了,你能原諒我嗎?”他緊緊地摟著她說:“好事多磨,我永遠只愛你一個人!” 在陽光照耀下,玻璃窗戶上的大紅喜字更加的鮮紅透亮。 +10我喜歡

文/安然   冬梅在院子里越罵越帶勁兒,南墻根紅紅綠綠壘起來的東西是冬梅嗤之以鼻的,但那是三財唯一的經濟來源。   他如今能做的也就是走東巷串西家撿來這些"破爛兒"然后變賣成錢,他的煙酒錢還有饞嘴時的飯錢都在這兒。   三財視這些如寶貝,冬梅見不得。   冬梅看著南墻根站著的那個如矮冬瓜一樣的男人,任她怎么罵也不知道哼哧一聲,只自顧自的收拾剛用架子車從各處拉回來的紙盒子塑料瓶子之類的。撮了口唾沫狠狠吐在地上。   “朱三財,你個老不死的,你咋不去死,知道街道里都把我說成啥了?沒給你吃好的,沒給你穿好的,你個柳樹樁樁一樣的身子穿啥都一球個樣,他們一個個瞎球個眼了,我吃個啥了?”冬梅罵完還不解氣,便轉身把靠在墻角銹跡斑斑的破鐵盆子踢的叮當響。   那盆子在院子里轉了好幾個圈兒才停下來,好像在寒冬的冰碴子上訴說往事。   “罵人就罵人嘛!摔個盆子干啥哩,賣了還能值幾個錢哩,”三財見冬梅進了屋才敢說這話。   冬梅不情不愿也和朱三財過了幾十年了,兩兒一女如今都已成家立業,可是冬梅心里是有怨氣的,這些朱三財都明白的很。   要說這冬梅也怪可憐的,十八歲那年,家里的土坯房逢下雨就漏的不成樣子,屋外大雨磅礴,屋內細雨綿綿,屋后土夯的墻壁上一條深深的裂縫如同張寶腿上那條傷疤扭曲猙獰。張寶是村上有名的光棍漢,總是走東家串西家混口吃的,逢人就撩起庫管說他那條傷疤,“看見我這傷了吧?年輕時候在生產隊我可是勞動模范,”說完便使勁兒吧嗒兩口旱煙。   父親看見一回說一回“墻不成樣子了,說不定啥時候這房就塌了,到那時候......”,說的冬梅耳朵起了幾層繭子自己都數不過來,每每這時母親就知道圍著火爐哀嘆,母親的雙手搭在茶壺邊上,茶壺里是早上喝剩的茶,母親抓一大把茯茶,再放一小撮鹽,再添些許水,這一壺茶便能喝上好幾回,迎來送往便全靠這壺茶了,只是那茶壺被熏的已經分辨不出顏色。爐子里的火并不旺,母親的手壓根就沒熱過,也許是她早已習慣了這個姿勢。   “窮光陰實話把人逼死了,唉......,”    說完母親便不再說話。   冬梅漸漸明白了,這話是說給她聽的,弟弟還沒有放學,父親、母親、冬梅三個人同時將手放在火爐邊,說是取暖,倒像是給手找個安放之處。   偌大的院子就三間北房,按說冬梅都這么大了早應該和父母分房睡了,可除了一間伙房,大房就這一垌炕,農村人都講究多,不管窮家富家,都要留個中堂供財神,逢年過節還要擺祭祀品供奉先人。年年的財神都換新,不見窮人掙光陰。   一家老老小小只得擠在一個炕上,著實憋屈。   父親堅決要讓弟弟上大學,有了知識到哪兒都能掙到錢,父親認死理,上輩人吃了太多沒文化的虧,到頭來窮光陰還要把人逼的往墻縫縫里鉆。但是沒錢,沒錢只能干瞪眼。   眼看著張栓牢家,李才柱家的娃娃上完學當老師的當老師,鎮上供銷社當售貨員的當售貨員,把那兩家人神氣的呦!恨不得把頭抬到天上去。   冬梅的父親把煙鍋子灰往鞋底敲了敲,罵了一句“把他的先人”,抖了抖披在身上的棉襖,轉身就走了。父親管村頭扯閑話叫領會政策,父親這也是領會政策去了。   前幾天有人上門提親,冬梅一見對方是個矬子,頓時來了氣,當時提親的人在,冬梅不好發作,父親滿臉堆笑,恨不得把滿口的黃牙都露個干凈。   “爸,我不缺胳膊不缺腿,長的也還能見人,你咋個意思?”冬梅小聲質問父親。父親見狀態度來了個三百六十度大轉彎,“丫頭,你還嫌棄人家,你看看我們家,沒餓死你們娘仨已經不錯了,要不是我還有搟氈的手藝在,恐怕早餓死了。”父親說完裝了滿滿一鍋子煙葉,吧嗒吧嗒幾口,煙味熏的父女倆頓時咳嗽起來。   “知道不,咱們家以后的日子好不好,全看你丫頭了,矬子咋了?矬子他家也算是半個城里不是?人家在鎮上有雜貨鋪,老漢是供銷社退休的工人,”父親意味深長道。   人比人沒活頭,長的好有啥用,沒錢就是沒錢。   今天父親舊事重提,分明是在給冬梅敲警鐘,讓她認清形勢。母親左一聲唉右一聲哎,唉的冬梅心煩意亂。   自古男大當婚女大當嫁,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于情于理冬梅都不敢拒絕。也許是窮日子把父親逼的實在沒活路了,也許是對方在十里八鄉就瞅中冬梅了。媒人一次次上門催,父親看看冬梅,再看看炕桌上擺放的雜面饃饃,難為情的撓撓頭,冬梅將頭塞到爐子底下,盡量不和父親的眼光有所交流。   最終冬梅還是向父親妥協了,準確的說是向生活妥協,向命運低頭認輸。   一晃三十多年過去,當年的媳婦熬成了婆,只是嫁給朱三財這件事情在冬梅心里成了揮之不去的梗。   親戚們羨慕冬梅嫁了個好人家,家里不僅有錢,最主要是對冬梅好,冬梅嫁進來時,除了做飯啥都不會,婆家楞是把她送進城里學會了裁縫的手藝,俗話說“瘦死的駱駝比馬大,餓死的廚子八百斤”,有了手藝到哪兒都不吃虧。   臨街的一間商鋪被三財他爹租了下來,冬梅自此靠著手藝吃飯,底氣十足。   如今年過半百,兒女雙全,冬梅自然不用再縫縫補補。裁縫鋪被兒子改成了小超市,冬梅和兒子兒媳白天擠在超市里,一個小隔斷里鍋碗瓢盆、電視、冰箱還有木架子搭起來的板床樣樣齊全。   日子越過越紅火,朱三財逐漸成了這個家的局外人。   朱家還是鎮上那個有錢的大戶,多半錢財掌握在冬梅的手里,兒子朱貴看清了形式,對冬梅更是百依百順。   “要我說,超市就讓兒子開,你回家來嘛!”朱三財抖了抖身上的灰塵,沒敢進里屋,在堂屋正中瞅了瞅里屋低頭收拾東西的冬梅。   “閉嘴,不興聽你說話”冬梅眼皮都沒抬一下。   鎮上的流言蜚語像破口的堤壩,裹挾著渾濁不清的水流沒過街口正在向街中央呼嘯而來,朱三財走在街上,人們在他眼前一口一聲三財叔的叫著,在他身后卻投來鄙視的目光,甚至還會“小聲”議論:三尺的個子,木樁樁身子,浪費了一身好緞子,家中的美嬌娘守不住,遲早是別人的。   哎……作為男人,朱三財只能把這種議論當做耳旁風,他相信已經五十歲的冬梅對別人沒有任何其他的意思。不過,他也仔細觀察過冬梅,確實,五十歲的臉上看不到絲毫明顯的皺紋,皮膚白凈,打扮時髦。   再看自己,頭發花白,粗壯的身子裹在夾襖里,棉絮還從破洞處冒了出來,衣柜里倒也有幾件像樣的衣服,可他這整天喂雞、喂豬外兼撿破爛兒的活計,即使換上了也不見新。   他想,只要冬梅還在這個家里,他就要守住這間住了幾代人的老房子。眼下準備翻修老房子的錢一半被兒子拿去開了超市,一半兒讓冬梅在城里買了房。   而他,也似這老房子般漸漸褪去了往日的色彩。   搬家那天,一家人忙里忙外,朱三財卻幫不上一點忙,只能縮在角落里整理他的那些破盆瓦罐。   冬梅破天荒的眉開眼笑,三十年前他們結婚那天也沒見冬梅這么開心過,倒是朱三財一廂情愿的笑得像個傻子。   許多人“夸”朱三財討了個漂亮的婆娘,朱三財笑的更加夸張。   婚后,朱三財把冬梅寵上了天,父親朱得財每每下班就變著法子給冬梅帶來好東西,在朱家看來娶到冬梅是他們祖上積了德,而張家在冬梅嫁給朱三財后撈到了很多好處,平房轉眼成了十里八村唯一的磚瓦房,兒子順順利利上了大學,借著冬梅的接濟還在城里買了房娶了妻。   不過,張家也始終相信,嫁給朱家是正確的選擇,至少讓張家的經濟前進了十年,讓張家的地位在村里提升了好幾個檔次,只是……要是姑爺不長得那么磕磣就好了。   這就好比邀請一個乞丐飽餐一頓之后,乞丐卻告訴你不如給點錢更實惠,還要對飯店的菜品頭論足一番,但是他忘了,在這之前他一直風餐露宿。   所以,人心永遠沒有滿足的時候。   或許,因為朱三財的相貌讓兒子朱貴從小受盡白眼,縱使家中有錢也難抵自卑,小時候趴在朱三財背上樂開了花的兒子現在和朱三財漸行漸遠。   說不上三句總要大吵一場,朱三財笨嘴笨舌,被兒子懟的說不出一句話,冬梅坐在一旁像個旁觀者。   搬進城里的冬梅過起了和城里人一樣的生活,她和兒子的工作就是把鎮上的超市經營起來,順帶去老院里摘些時令的蔬菜帶回城里。   朱三財看到他們總是咧開嘴傻笑著,他不會計較這些,一家人不該是這樣生分的。   冬梅在城里愛上了跳廣場舞,同時也相遇了愛情。   那是一個午后,一起的舞伴邀冬梅去聚餐,餐桌上冬梅認識了李安白,李安白退休前是一所鄉村小學的教師,退休后在縣城和朋友合伙開了一家書法培訓班,在此之前,冬梅認識的都是大字不識一個的鄉下人。   李安白舉手投足之間流露出的紳士風度,再想想朱三財逢人時那一臉的傻笑,兩個男人的距離猶如天上地下。讓冬梅更加覺得如果認識朱三財是一個錯誤的話,嫁給朱三財就是一個毀滅性的錯誤。   而她,更像是一個時代下利益衍生出的產物。   舞伴都知道她有一段不幸福的婚姻,既然她不能抽離那段婚姻總要在精神上有所寄托。離異單身的李安白穩重干練,一頭花白的頭發梳的很整齊,聚會那天他穿著淡粉色的襯衫還打了領帶。   吃飯時,冬梅和李安白的目光有意無意觸碰到一起,冬梅拿紙巾擦拭著額頭的汗珠,透過指縫細細觀察著李安白,舞伴們一口一個李老師的叫著,李安白謙遜,主動為大家端茶倒水。   夜里,冬梅躺在床上,想起和李安白在廣場上跳交誼舞,在路邊攤烤串,在茶餐廳進餐,這一幕幕不無時無刻提醒著冬梅,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。   冬梅有了有史以來的一個大膽的想法,她要和朱三財離婚,她要沖破世俗的牢籠,去追求心目中這說不清道不明讓人心動的感覺。   后來她才明白,很多人管它叫愛情。   也許這就是人們說的黃昏戀吧!總是要賭上一把。冬梅被自己的想法嚇到了,驚嚇過后,她仔細斟酌這三十年來的人生,對這個世界既愛又恨。   或許恨的更多一點,若是還身在農村她斷不會有這么荒唐的想法的,這樣的想法一旦涌上胸腔便輕易不會覆滅。   如果說,朱三財當初用厚禮娶她進了朱家門,那么這三十年來她忙前忙后,把朱家打理的緊緊有條也算是對得起天地良心。   人生總不能一直為別人而活,總要為自己活一次,她從沒覺得此刻比任何時候還要清醒。   天剛蒙蒙亮,東方泛著魚肚白,冬梅從柜子里取出昨夜收拾好的包裹,獨自坐上回老家的公交車。車子一路走走停停,車廂內人漸漸多了起來,熟識的老鄉時不時過來和冬梅打招呼,冬梅隨便應付幾句,轉過頭繼續看著窗外。 +10我喜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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